中央賦予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新使命后,廣東對深圳的政策支持也在持續加力。日前,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實施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正式發布。據悉,此次《若干措施》從六個方面提出了22項支持事項,積極為深圳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創造條件,賦予深圳更多管理權限。 《若干措施》提出省層面支持深圳的改革舉措和授權事項,主要有三類:一是授權類事項,包括中央要求下放的占用林地審核和電視劇審查等省級權限,以及省主動下放的口岸出入境證件簽發、類金融機構設立等省級權限。二是不涉及授權、省層面可以創造條件給予支持的事項,包括深圳要求探索的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制度改革、“三舊”改造征拆矛盾糾紛司法裁判等;以及省市共同推動的事項,如申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聯合承擔“合成生物學”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專項等。三是支持深圳先行先試的事項,主要包括中央部署在深圳的試點,如建設全國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開展新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試點,以及省里在深圳謀劃的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試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