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后,國家為了保證養老保險,退休待遇計算方法的平穩過渡,規定了十年的過渡期。 過渡期內的老辦法計算退休待遇,都是要按照2014年的工資標準來的。 為什么會這樣呢? 因為我們退休待遇的老辦法計算公式是這樣的。 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進行工資套改是2014年10月開始,保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繳納了養老保險之后,工資待遇也沒有降低?;竟べY標準做了大幅改變,增加了好多。 如果我們使用套改后的基本工資來計算老辦法退休待遇的話,會出現2014年9月退休的人員,會比2014年10月退休人員因為基本工資的標準不同,退休待遇低好幾百的情況。 比如我們套改前的基本工資標準是2000元,套改后的基本工資標準是3000元的話。如果我們同樣按照35年工齡計發90%,產生900元的工資差距。這對于退休了的老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不過大家要弄明白,雖然我們的退休工資基本標準是2014年9月的,但實際上我們國家還是在此基礎上有每年增加退休工資的因素在里面。 比如2018年退休的人員,我們要在2014年基本工資的基礎上,算出2014年退休時的退休金,加上2015年的國家定額調整數額。然后將兩個數乘以2016年的工資增長率,再乘以2017年的工資增長率,再乘以2018年的工資增長率,基本上相當于放大了20%左右。 不過,目前我們的工資增長率只公布了2016年的,2016年工資增長率是2017年7月份公布的。所以我們現在2018年退休的中人就欠缺了兩次增長。以事業單位退休工資5000多元的標準,缺少兩次增長,可能會低500-700元左右。只要相關工資增長率出臺后,這一部分增長的待遇就會調整好。 我們退休人員的的退休工資,國家一分錢都不會欠缺大家的,請大家耐心等待到有關基數發布,然后會補發給大家的。 |